您现在的位置: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 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处理 » 正文
两人因骗取事故理赔金被判刑两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作者:合肥交通事故律师   日期:2013-08-28  阅读:
原本负责汽车保险事故查勘定损和提供理赔资料搜集工作的两个人,因为垂涎高额的保险理赔款,便多次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结果,两人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朝案发,不仅返还所骗的保险金,还为此被判了刑。
范海涛(化名)是我市某汽车修理厂保险部经理,耿春明(化名)是该修理厂保险部代理查勘员,他们共同负责汽车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理赔资料收集工作。

看着负责的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款一次次交到保险人手中,两人便起了邪念,谋划着利用职务便利,选择较贵的事故车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

2012年5月15日20时许,两人经过预谋后,在市山阳路一十字路口伪造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现场,后耿春明利用伪造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进行虚假理赔,骗取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金7100元。

看到保险金顺利到手,两人越发大胆。2012年6月20日19时许,范海涛和耿春明在市民主路一小区附近伪造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1.235万元。2012年8月20日14时许,耿春明伙同李建(化名),在市塔南路附近伪造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6498元。

2012年11月10日,被告人范海涛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赃款已追回。

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范海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判处被告人耿春明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交通事故知名律师  
丁帅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电话:15856502022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  
律师合作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电话:15856502022 QQ:1490768033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1136号